纪委的“四项监督”是指:
纪律监督:
侧重于对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的纪律情况进行监督,依据党的各项纪律规定,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党的六项纪律行为。
监察监督:
主要聚焦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派驻监督:
是纪委监委直接领导和授权的监督,重在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巡视(巡察)监督:
是党内自身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重在发现问题、推动整改、深化改革、完善制度。
这四项监督各有侧重,共同构成了一个全面、系统的监督体系,旨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权力正确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