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有关500万元固定资产的新政策主要涉及以下两点:
适用于所有企业 :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只要其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需要分年度计算折旧。政策细节
固定资产范围:
此政策适用于设备、器具,不包括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
新购进定义:“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新购置的以及使用过的旧固定资产。也就是说,在政策规定的期间内,无论是新购置的还是旧购置的固定资产,只要其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下,均可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
税务处理:企业享受此政策时,不需要强制要求税收和会计处理完全一致,允许存在税会差异。此外,在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时,企业也无需去税务局备案或申请,但需要留存购进时点的相关资料以备查。
综上所述,对于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企业可以选择一次性将其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而无需分年度计算折旧。这一政策适用于所有企业,且不仅限于新购置的固定资产,使用过的旧固定资产也包含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