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人员通常指的是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公民。具体解释如下:
无生活来源:
指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无法维持基本生活。
无劳动能力:
指因年龄、疾病或其他原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进行正常工作。
无法定抚养义务人:
指没有法律上需要承担抚养义务的人,如子女或其他亲属。
这种定义主要适用于由民政部门收养的公民,他们在生活中缺乏必要的支持和保障。此外,三无人员也可以指城市居民中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定赡养人中的人员。
社会上对三无人员有多种不同的解释,包括:
从不用或某段时间不用手机、呼机、固定电话等通讯工具的现代族群。
无钱、无样、无对象。
无身份证、无暂居证、无用工证明的外来人员。
无技术、无文凭、无特长。
无房无车无本地户口。
无权无势无钱。
无组织、无纪律、平时无脚印的人。
无资金、无技术、无经验的人。
这些解释并非全部,具体含义可能因语境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