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病例分析时,病例样本的数量应满足一定的标准以确保分析的准确性和代表性。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常见多发病:
对于常见多发病,几百例的病例数量通常是可以接受的。
稀有罕见病:
对于稀有罕见病,几例或十几例的病例数量可能就足够了。
临床研究类稿件:
如果是临床研究类稿件,病例数一般以多于30例为宜。
论著格式:
如果是论著格式,实验组病例最少也不应低于70例。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对于常见多发病,30例以上的病例数量是合适的。
对于罕见罕见病,10例以上的病例数量通常是可以接受的。
对于临床研究类稿件,建议病例数多于30例。
对于论著格式,实验组病例数应不少于70例。
因此,在写病例分析时,病例样本不能少于30例,以确保分析的有效性和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