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规划城镇人口规模在10万人以上的镇的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
评价原则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应遵循集约、节约使用土地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妥善处理评价项目新生成交通与背景交通间的关系。
评价依据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必须以城市和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为依据。
评价内容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应包括确定交通影响评价的范围与年限、进行相关调查和资料收集、分析评价范围内现状、各评价年限的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分析交通需求、评价建设项目交通影响程度、提出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以及建设项目选址、建设项目报审方案的改善建议,并对改善措施进行评价、提出评价结论等。
评价指标
衡量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影响程度的指标包括交通流量、车速、驾驶行为、能见度、声环境、交通安全等。
评价方法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可采用道路交通状况评价、公路设计标准、公路运行质量、公路运营情况、公共交通等方面的评价方法。
报告要求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应内容完整、结论明确,并应符合相关附录的规定。
评价时机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应在报建和(或)选址(包括选址或土地出让)阶段进行。
这些技术标准旨在确保建设项目在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对交通系统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以促进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