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签提单是指 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货物的实际装船日期晚于信用证或贸易合同所要求的最后装船日期时,托运人为了满足结汇的需要,会要求承运人签发倒签提单,并且通常会向承运人出具保函,声明对承运人因签发倒签提单所遭受的一切损失负责。
倒签提单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善意倒签:
承运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应托运人的要求签发了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
恶意倒签:
托运人为了单方面的利益,私下与船公司勾结,伪造提单签发日期,以掩盖其违约行为。
从法律角度来看,倒签提单是一种严重的商业单证欺诈行为。根据相关法律和原则,托运人和承运人应对其欺诈行为产生的后果负责,并且这种欺诈性保函是得不到法律承认的。如果因为倒签提单造成了收货人的损失,承运人除了要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倒签提单存在很大的风险。银行在接受单据时,通常只考虑单证是否相符,而不会考虑其他因素。但如果存在恶意欺诈行为,银行会拒收相关单证。此外,倒签提单还可能导致货物到港短重、质量问题等问题,进而引发赔偿责任。
因此,建议托运人和承运人在处理货物装船和提单签发时,应严格遵守信用证和贸易合同的规定,避免倒签提单行为的发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法律和经济损失。如果确实需要倒签提单,应确保所有相关方都清楚了解并同意这一行为,并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降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