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民政部最新的优抚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提高残疾军人抚恤金和生活补助标准
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均有所提高。
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
各地要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调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
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不高于十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的原则,调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标准不低于50元。中央财政对不同省份的补助标准进行了具体规定。
提高参战退役人员和其他特定退役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
对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达到每人每月550元。对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也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达到每人每月550元。
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继续落实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指导各地完善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减轻生活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及其家庭的负担。
提高低保家庭中的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标准
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将享受“升级版”救助,通过增发低保金、提高救助标准等方式,进一步缓解他们的生活压力。
强化临时救助,防止因突发情况致贫
对脱贫后再返贫人员,民政部强调要强化临时救助,对返贫人口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发放救助金或生活物资,防止因突发情况致贫。
这些政策旨在更好地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并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建议各地民政部门严格按照这些政策执行,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