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变更法人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详细填写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住址等,并附上1寸免冠照片。
公司章程修正案:
由公司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修正案中需明确载明因法人变更而对公司章程所做的修改,如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等人员的调整情况。
股东会决议:
由公司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决议中需明确表述同意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定,并附上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
新旧法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包括新旧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原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附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以便工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和换发新照。
其他材料
如涉及股权转让的,还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
若新任法人为外地户口,可能还需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等证明文件。
若新法人需担任公司特定职务,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如专业证书等。
若新法人无法亲自办理变更手续,需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建议在准备这些资料时,确保所有文件都是最新的,并且所有复印件都需加盖公司公章。此外,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工商部门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补充材料。完成变更后,需及时前往工商部门、税务局和银行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公司法人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