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宝璟雇凶杀人案的真相如下:
案件背景
袁宝璟,辽宁辽阳籍亿万富翁,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因多次投资失败,对刘汉怀恨在心,并决定报复。
第一次雇凶
1996年9月,袁宝璟出资16万元,通过杨忠学找来李海洋与孙利两名杀手,准备暗杀刘汉。然而,这次行动并未成功,杀手未能击中刘汉。
第二次雇凶
1997年,袁宝璟再次指使汪兴等人对刘汉进行暗杀,这次汪兴开枪打伤了刘汉,但刘汉最终没有死亡。
内部矛盾
汪兴在多次与袁宝璟的合作中,逐渐产生了不满,并向袁宝璟提出各种要求。袁宝璟没有满足汪兴的要求,导致两人关系恶化。
汪兴的反水
汪兴后来掌握了袁宝璟雇凶杀人的证据,并以公开这些证据相要挟,向袁宝璟索要巨额封口费。袁宝璟决定除掉汪兴,最终导致汪兴被杀。
法律制裁
2005年1月,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袁宝福则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执行死刑
2006年3月17日,袁宝璟在辽阳市被采取注射方法执行了死刑。
建议
袁宝璟的故事是一个典型的因贪婪和复仇心理导致的悲剧。他从一个贫寒学生成长为亿万富翁,但因一次投资失败而心态失衡,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个案件提醒我们,在追求财富的过程中,应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因一时的得失而做出错误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