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的技术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参数
玻璃厚度:普通玻璃厚度不小于5mm,最大厚度7mm。
玻璃型材:采用铝合金制作,型号为6063,表面处理为烤漆、电镀或膜覆。
结构形式:室外玻璃幕墙系统结构可以采用框架式结构或整板结构。
框架厚度:内外框架厚度可在1.5mm、2.0mm和2.5mm之间选择。
抗震等级:框玻璃幕墙结构的抗震等级应不低于二级。
玻璃尺寸:明视玻璃无装饰的,可采用任何尺寸的夹角玻璃,但不得接在两个角后采用;表面贴有装饰玻璃的,尺寸应合配增厚角片。
紧固件:组件间的结合部位必须使用恰当的紧固件,其强度和质地要能够满足设计要求。
室内结构:尺寸可以同外墙结构一致,结构的位置必须与垂直围护结构的高度一致,保持墙面垂直度。
通风式结构:应采用苛刻的防风计算,按不低于设计要求进行实验。
材料配件:普通材料、零部件及模具等配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妥善保管及安装,确保铝型材表面无划伤及其它损伤。
检验
施工前:检查墙体承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玻璃接口处的强度及防水密封性。
安装过程中:检查玻璃安装的垂直度、水平度及平衡幅度是否符合要求。
安装完成后:进行开封检查,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并及时处理;缝指定的符合设计要求的防水密封胶,注意防止虫害的交叉密封。
材料
支撑材料:立柱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应符合规定,铝型材截面开口部位厚度不应小于3.0mm,闭口部位厚度不应小于2.5mm;钢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3.0mm。
密封材料:玻璃与玻璃之间采用耐候硅酮胶密封,玻璃与金属结构之间采用结构硅酮胶粘结。
玻璃条件:玻璃幕墙应采用反射比不大于0.30的幕墙玻璃,对有采光功能要求的玻璃幕墙,其采光折减系数不宜低于0.20。框支承玻璃幕墙宜采用安全玻璃,点支承玻璃幕墙的面板玻璃应采用钢化玻璃。
建筑设计
性能设计:玻璃幕墙的性能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别、高度、体型以及建筑物所在地的地理、气候、环境等条件进行。
性能检测:应包括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和水密性能,必要时可增加平面内变形性能及其他性能检测。
防火设计:玻璃幕墙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高层建筑玻璃幕墙的防火设计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
其他规定
金属表面处理:钢型材除热浸锌处理外,还可以用无机富锌涂料或采用其它的有效防腐措施;铝型材除阳极氧化外,还可以采用电泳涂漆、粉末喷涂或氟碳喷涂等。
设计使用年限:幕墙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为不少于25年。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玻璃幕墙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适用于非抗震设计或6~8度抗震设计的建筑高度不大于150m的民用建筑玻璃幕墙工程的制作、安装施工及验收。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范,以确保玻璃幕墙的性能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