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栏公示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
包括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的情况,任期工作目标、阶段的工作开展、任务及落实情况等。
党的思想建设情况
包括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情况等。
党的组织管理情况
包括换届选举、党组织设立、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保障党员权利、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情况。
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包括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
包括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
联系、服务党员、群众情况
包括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的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包括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
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包括党支部、党员的相关管理政策,重大的国家、上级党政部门的方针政策,党员转正公示,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的表彰材料或表彰通报,本支部“三会一课”的相关信息等。
重大事项方面
包括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工作、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处理和落实情况等。
评比表彰
包括党组织和党员受表彰情况、党建工作接受检查评比情况。
慰问帮扶
包括困难党员慰问及受帮扶情况。
建议党务公开栏的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更新,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要充分考虑党员和群众的需求,增强党务公开的透明度和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