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144-200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是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 适用于各种建筑用塔机,其他用途的塔机可参照执行。本安全规程规定了塔式起重机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检验等方面应遵守的安全技术要求。它不适用于汽车式、轮胎式及履带式的塔机。
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
整机:
涉及材料、连接、梯子、扶手和护圈、平台、走道、踢脚板和栏杆、起重臂走道、司机室等。
结构:
包括材料、连接、梯子、扶手和护圈、平台、走道、踢脚板和栏杆、起重臂走道、司机室、结构件的报废及工作年限、自升式塔机结构件标志、自升式塔机后续补充结构件要求等。
机构及零部件:
涵盖一般要求、钢丝绳、吊钩、卷筒和滑轮、制动器、车轮等。
安全装置:
包括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行程限位装置、小车断绳保护装置、小车断轴保护装置、钢丝绳防脱装置、风速仪、夹轨器、缓冲器、止挡装置、清轨板、顶升横梁防脱功能等。
操纵系统:
涉及操纵系统的要求。
电气系统:
包括电气控制与操纵、电气保护、照明、信号、导线及敷设、电缆卷筒、集电器等的要求。
液压系统:
涉及液压系统的要求。
安装、拆卸与试验:
包括安装、拆卸与试验的要求。
操作与使用:
涉及操作与使用的要求。
规程还提到了一些具体的安全要求,例如:
轨道式塔机的台车架上应安装排障清轨板,清轨板与轨道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5mm。
塔机金属结构、轨道、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线管、安全照明的变压器低压侧等均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安装在塔式起重机上的风向传感器应该与风速报警器的高度相同,并尽量避开塔式起重机上面的障碍物。
每部塔式起重机必须经过必要的安全检验,包括绝缘电阻的测量、电气设备的线路接线、机械部分的紧固、轨道的校直等。
制造单位应为每部塔式起重机编制出认真的使用、维护和修理和操作手册,并向使用单位和操作人员进行认真的讲解和培训。
正常工作期间,操作人员和非作业人员禁止立足于起重物和其行进轨道内。
操作人员必须接受正规的培训和考核,理解并熟练掌握吊装作业的技术规程。
使用单位应为塔式起重机订立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整改,对作业现场积极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严格禁止超负荷使用和重载的高空下行,合理调配工作任务和经常检查设备的维护和修理情况。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塔式起重机在各种建筑应用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防止事故发生,保护操作人员和现场其他人员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