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是为了保证低压电器的安装质量,促进施工安装技术的进步,确保设备安装后的安全运行而制订的。本规范适用于交流50Hz额定电压1200V及以下、直流额定电压为1500V及以下且在正常条件下安装和调整试验的通用低压电器。不适用于无需固定安装的家用电器、电力系统保护电器、电工仪器仪表、变送器、电子计算机系统及成套盘、柜、箱上电器的安装和验收。
主要内容概述: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特定电压等级的通用低压电器,不适用于特定类型的电器设备。
施工前准备
查阅设计图纸、施工工艺说明书和电气设备产品质量证明书。
了解电气设备及相关元件,准备施工工具和配件。
备好施工及验收记录和测试仪器。
安装施工
遵守电气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在安全电压下进行。
检查安装位置、外观和性能,确保无损坏或缺陷。
严格按照电气接线图进行接线,确保接线牢固可靠。
检查连接螺栓的拧紧程度和电器触点压力。
验收内容
检查包装和密封是否良好,技术文件是否齐全。
核对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是否齐全。
进行外观检查。
验证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现行标准。
检查与低压电器安装相关的建筑工程。
绝缘电阻测量
对额定工作电压不同的电路分别进行绝缘电阻测量。
使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值,确保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低压接触器及电动机起动器安装检查
检查衔铁表面、触头接触、固定主触头的触头杆等。
安装后进行通、断电试验,确保操作频率符合要求,主触头动作正常。
其他规定
电器底部距离地面不宜小于200mm,垂直安装的倾斜角度不应大于5°。
需要接地的电器金属外壳、框架必须可靠接地。
本规范由电力工业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电力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