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 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具体来说,社区是城镇居民的自治组织单位,具有管理、服务、教育、监督四个职能。社区的上一级组织领导是驻街街道办事处,面对的是辖区内的社区成员进行管理自治。
社区不属于政府,也不算事业单位,而是民间组织,归属于街道办事处(属于政府派出机构)管理。社区干部没有行政级别,也没有技术职务和技术职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因此,社区既不是公务员,也不是事业编制,而是由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