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与决算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含义不同
结算:是指双方在经济上的往来,并进行收与付的过程。具体到工程领域,结算通常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通过编制工程结算书向建设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结算是在施工完成后进行的,反映的是基本建设工程的实际造价和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取工程报酬的依据。
决算:是指在一定期间内的所有的收入与支出都实现的情况下,做出汇总与统计。在工程领域,决算通常是指工程竣工决算,包括从筹集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即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及预备费和投资方向调解税等费用。决算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正确核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考核分析投资效果、建立健全经济责任的依据。
范围不同
结算:确定的是工程建设阶段的工程价款,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等。结算一般由工程承包商(施工单位)提交,以招标文件选定的计价方式,依据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变更签证等,按照合同规定、建设项目结算规程以及清单计价规范,完成的施工过程价款结算与竣工最后结清。
决算:包括从筹集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即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预备费、监理费、设计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等费用。决算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人员编写,上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时抄送有关设计单位。
主体不同
结算:由施工单位发起,是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进行,有两个平等的主体。
决算:由建设单位发起,由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分配、汇总编制,只有一个主体。
时间不同
结算:通常在施工完成后进行,是在建筑安装施工任务结束后,对其实际的工程造价进行核对与结清。
决算:通常在项目竣工后进行,包括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正确核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
编制人和审查人不同
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具体承包人编制,在总承包人审查的基础上,发包人审查。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可直接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决算: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人员编写,上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时抄送有关设计单位。
目标不同
结算:反映的是基本建设工程的实际造价,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取工程报酬的依据。
决算:反映竣工项目计划、实际的建设规模、建设工期以及设计和实际的生产能力的重要指标,是反映概算总投资、实际的建设成本和主要技术经济的指标。
总结:
结算与决算在含义、范围、主体、时间、编制人和审查人以及目标等方面都有明显的区别。结算主要关注施工过程中的资金支付,而决算则关注整个项目的实际费用汇总和核算。两者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起着不同的作用,共同确保项目财务的准确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