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议两公开”是中国农村基层组织在决策过程中实行的一种民主决策机制,旨在通过透明和规范的流程,确保村级重大事项的公开、公正和民主决策。具体内容包括:
“四议”
村党组织提议:村党支部首先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
村“两委”会议商议:即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共同商议提议的方案。
党员大会审议:党员大会对“两委”商议的方案进行审议。
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最终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审议后的方案进行决议。
“两公开”
决议公开:将经过“四议”过程决定的事项向全体村民公开。
实施结果公开:将决议的实施结果向全体村民公开,以接受监督。
通过这种机制,能够确保农村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透明、公正,增强村民的参与感和监督力度,从而提高农村治理的水平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