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会计人员定义
会计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具体岗位包括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及其他会计工作。
专业能力要求
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并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有关规定,判断会计人员是否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单位管理责任
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有关规定,结合会计工作需要,自主任用(聘用)会计人员。单位在会计人员专业能力认定、任用(聘用)、会计岗位设置等方面承担具体责任和要求。
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以保持其专业能力的更新和提升。
法律责任
会计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确保会计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这些规定旨在加强会计人员的管理,规范会计人员的行为,确保会计工作的质量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