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产证买卖协议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基本信息
甲方(出卖方)和乙方(购买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房产状况
房屋的具体地址、户型、建筑面积、用途、权属情况(如私产、未曾装修等)。
转让价格
双方议定的房屋转让价格,包括公共维修基金、房屋现有设施等所有费用。
付款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购房定金的时间和金额,余款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以及暂扣款的支付条件。
甲方义务
甲方应提供房屋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集资建房协议、购房发票原件等)。
甲方保证对房屋拥有处分权,房屋无产权纠纷,转让前无其他拖欠费用及法律上的障碍。
甲方应在房产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时,第一时间配合乙方完成过户手续,并承担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权利
乙方在支付房款后,享有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
乙方在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由乙方负担。
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需支付违约金。
如甲方反悔合同,需双倍赔偿乙方定金;如乙方反悔合同,定金不退。
争议解决
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事项
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房屋交付时间、物业管理费用等。
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
请注意,由于无房产证的房屋交易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建议在签订此类协议前,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