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申请在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
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具体指标包括: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上交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红筹企业发行股票的,发行后的股份总数不低于3000万股,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7项以上。
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5%,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
行业定位:
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公司,如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
建议在申请科创板上市前,详细阅读并了解科创板的最新政策和要求,确保公司符合所有上市条件,以提高上市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