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内设福利部门费用
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卫生保健与生活补贴
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其他规定福利费
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独生子女费等。
工会经费与工作人员福利费
拨交的工会经费和按标准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
社会保险与补充保险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
培训与发展费用
包括内部或外部的培训费用,如考察、学习、研讨、提高职工综合素质,资助职工进一步教育、职业技能提升等。
其他福利待遇
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
综上所述,职工福利费涵盖了多个方面,旨在增进职工的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特殊困难,并兴办集体福利事业。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和计提职工福利费,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