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的格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版头
文件版头: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如“中共宜都市委办公室文件”。
发文字号:由机关代字、年份、号组成,如“鄂发20052号”。
秘密等级:如“绝密”、“机密”、“秘密”。
紧急程度:如“特急”、“急件”。
签发人:核准和签署行政公文的机关领导姓名。
正文
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三部分组成,如“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组织外出学习参观考察的通知”。
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
正文内容:包括序言、正文、结尾等部分,内容应简练明了,逻辑清晰。
结尾
发文机关署名:发文机关的署名。
成文日期:公文的成文日期。
印章:如需加盖印章,应在此处。
附注:对公文内容的补充说明。
附件:如有附件,应在此处说明。
抄送机关:除主送机关外,需要知会的其他机关。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公文的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页码
页码通常位于页面底部,用于标识文档的页数。
其他格式要求
页面设置:一般采用A4页面,页边距为上3.7厘米、下3.5厘米、左2.8厘米、右2.6厘米。
字体:正文一般采用仿宋三号字体,标题部分可以使用黑体,字号为小四。
行距:一般为1.5倍行距。
页眉和页脚:页眉为1.5厘米,页脚为3厘米。
这些格式要求有助于确保政府文件的正式性、规范性和统一性。具体的格式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发文机关和公文类型有所调整,但上述内容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