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款项已支付但发票尚未到达的情况下,会计分录的处理如下:
支付款项时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收到货物但未收到发票时
借:库存商品(不含可抵扣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暂估
后期收到发票时
借:预付账款-暂估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
这种处理方式确保了在发票到达之前,企业能够正确记录已支付的款项,并在发票到达后及时调整账目,以反映实际的交易情况。
建议
及时沟通:企业应与供应商保持沟通,确保及时获取发票,以避免长期挂账和潜在的税务风险。
暂估入账:在发票未到达时,及时进行暂估入账,以保证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保留凭证:保留好所有相关的支付凭证和暂估入账记录,以便在需要时进行核对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