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代码是中国国家行政机关的识别符号,其位数根据不同的行政级别有所不同:
由六位阿拉伯数字组成。这六位数字的具体含义是:
第一、二位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三、四位表示市(地区、自治州);
第五、六位表示县(市辖区、县级市)。
由九位阿拉伯数字组成。这九位数字的具体含义是:
前六位与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相同;
第七至九位表示乡(镇、街道办事处)。
因此,行政区划代码可以是六位或九位数,具体位数取决于其代表的行政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