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文件格式的具体要求如下:
封面
文件名称应简洁明了,概括文件的主要内容。
文件编号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号,便于文件的查找和管理。
发文单位应标明文件的发文单位,如公司、部门等。
发文日期应标明文件的发文日期,格式为年月日。
目录
正式文件应包括目录,目录应列出文件的所有章节和子章节,并标明页码,方便读者快速查找所需内容。
正文
内容应清晰、简洁、准确,避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清的表述。
段落应分明,每段应有明确的主题和论点。
如需引用其他文件或资料,应在中注明出处,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引用。
附件
正式文件如有附件,应在中注明附件的名称和数量,并在文件的末尾附上附件。
封底
文件名称应与封面一致。
文件编号应与封面一致。
接收单位应标明文件的接收单位,如公司、部门等。
接收日期应标明文件的接收日期,格式为年月日。
其他要求
文件应使用标准的纸张和打印格式,如A4纸、宋体字等。
文件中的数字、日期、时间等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书写。
文件中的图表、图片等应清晰、准确,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排版。
排版规格
题目要求二号宋体字。
正文要求三号仿宋体,文中如有大标题可用三号黑体字,小标题则用三号楷体。
一般每页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页面设置为上3.3cm,下3cm,左右各2.5cm,行空距固定值30磅。
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成文日期
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0”。
页码
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至于版心下边缘,数码左右各主一条线,如一1—;空白页和空白页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
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字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扩号“[]”扩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或黑色反线。
特殊情况说明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必使文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这些格式要求旨在确保正式文件的正式性、规范性和易读性,便于文件的编写、管理和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