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又字和仲,号东坡居士,自号道人,世称苏仙,是北宋时期的著名文学家、书画家、政治家、鉴赏家和理学大师,也是文人理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出生于眉州眉山(今属四川省眉山市),祖籍河南颍州(今安徽省亳州市),后迁居并成为东京汴京(今河南郑州)人。
苏轼于宋仁宗景祐三年(1037年1月8日)出生,是初唐大臣苏味道之后。他自幼聪明好学,深受家庭教育和父亲苏洵的影响。苏轼的文才早年即有所显现,他十分熟悉经史子集,尤其擅长诗词。他的诗题材广阔,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独具风格,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开豪放一派,与辛弃疾同是豪放派代表,并称“苏辛”。又工书画,有《东坡七集》《东坡易传》《东坡乐府》等。
苏轼于宋仁宗嘉祐元年(1056年)首次出川赴京,参加朝廷的科举考试。在翌年,他参加了礼部的考试,以一篇《刑赏忠厚之至论》获得主考官欧阳修的赏识,高中进士第二名。嘉祐六年,苏轼应中制科考试,即通常所谓的“三年京察”,入第三等,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后逢其父于汴京病故,丁忧扶丧归里。熙宁二年(1069年)服满还朝,仍授本职。
苏轼几年不在京城,朝里已发生了天大的变化。神宗即位后,任用王安石支持变法。苏轼的许多师友,包括当初赏识他的恩师欧阳修在内,因在新法的施行上与新任相国王安石意见不合,被迫离京。朝野旧雨凋零,苏轼眼中所见的,已不是他二十岁时所见的“平和世界”。苏轼因在返京的途中见到新法对普通老百姓的损害,故很不同意宰相王安石的做法,认为新法不能便民,便上书反对。这样做的一个结果,便是像他的那些被迫离京的师友一样,不容于朝廷。于是苏轼自求外放,调任杭州通判。
苏轼在杭州待了三年,任满后,被调往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这样持续了有大概十年,苏轼遇到了生平第一祸事,当时有人故意把他的诗句扭曲,大做文章。元丰三年(1080年),因“乌台诗案”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宋哲宗即位后,曾任翰林学士、侍读学士、礼部尚书等职,并出知杭州、颍州、扬州、定州等地,晚年因新党执政被贬惠州、儋州。宋徽宗时获大赦北还,途中于常州病逝。宋高宗时追赠太师;宋孝宗时追谥“文忠”。
苏轼是一位通才,在诗、词、文、书画方面都是开派的人物,他的散文与欧阳修并称“欧苏”;他的诗和黄庭坚并称“苏黄”;他的词和辛弃疾并称“苏辛”;苏轼在词方面开了豪放一派。工书画,为一代大师,与黄庭坚、米芾、蔡襄并称“宋四家”。著述甚丰,有《东坡七集》《东坡书传》《东坡乐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