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更改简化程序如下:
提交书面申请
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更改姓名的理由。
准备必要材料
携带户口本、身份证、2张一寸照片等相关材料。
填写申请表格
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并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提供证明文件
如果是未成年人,需要父母或收养人一同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如离婚协议、单位证明等。
成年人由本人申请,若属于单位职工,则需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准予变更的证明。
审核与审批
公安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新姓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会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审核通过后,需按照当地规定缴纳一定费用。
办理新证件
完成缴费后,前往公安机关办理新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等证件。
等待领取新证件
申请通过后,派出所会发给新名字的临时身份证,然后等待正式身份证下发。
建议:
在申请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申请失败。
若有特殊情况或疑问,可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