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破产程序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终止:
达成和解协议
债务人与债权人团体达成和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生效后,破产程序会中止。
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
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时,应由清算组织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终结,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宣告终结。
破产财产分配完毕
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债权人的债权已得到全部或部分满足,破产清算组织可以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法院依职权宣告终结
在某些情况下,如破产企业经过和解与整顿后扭亏为盈,或者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费用,法院可以依职权宣告终结破产程序。
撤销破产程序
如果破产程序存在重大错误或者欺诈行为,相关利益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再审或撤销破产宣告的请求。法院会根据提交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如果确实符合撤销条件,法院将作出裁定来撤销破产程序。
合同终止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合同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一致、法定解除、履行完毕或法院裁决等方式终止。
破产程序的中止与恢复
破产程序中止后,如果债务人履行了和解协议,或者法院批准了重整计划,破产程序可以恢复进行。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相关当事人应密切关注破产程序的进展,并在符合条件时及时提出相关申请,以便顺利终止破产程序。如有需要,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