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公示程序可以根据不同的组织或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定制,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目标承诺
镇领导班子及成员根据本镇年度目标任务,按照岗位职责分解,制定干部个人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作出岗位目标承诺并在公示栏内进行公示。
业绩考评
年终组织镇直机关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村干部、群众代表进行“五票联评”,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评价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业绩公示
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将主要工作绩效按“条目式”要求,对照目标承诺进行登记。
内容要求真实、语言精炼、主题突出,由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一份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一份在公示栏进行公示。
审核与备案
业绩公示前需经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审核通过后,将业绩公示内容进行备案。
异议处理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相关部门提出,并进行核实和处理。
公示渠道
业绩公示应通过适当的方式和渠道进行,如公示栏、内部网站等,确保信息的广泛传播和可获取性。
记录与存档
公示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文件和记录应进行整理和存档,以备后续查阅和监督。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绩效公示程序的公正性、透明性和有效性,从而提高组织内部的工作效率和员工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