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代理某程序的委托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基本信息:
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
代理权限:
明确列出代理人可以执行的任务,如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执行程序、协助法院执行、调解或执行和解、代为收发法律文书等。
委托事项:
具体说明委托的事务,例如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民事判决的内容、案号等。
事实与理由:
简要描述纠纷的背景和法院裁决的情况。
法律依据:
引用《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条款作为执行依据。
委托期限:
明确代理权的起始和结束日期。
签名与日期:
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
兹委托下列人员在我方与因纠纷的强制执行申请一案中,作为我方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1. 姓名:XXX
2. 工作单位:XXX
3. 职务:XXX
4. 手机:XXX
代理人XXX的代理权限为:
1. 代为申请强制执行;
2. 参与执行程序;
3. 代为协助法院执行;
4. 代为调解或执行和解;
5. 代为收发相关的法律文书。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
建议在签订正式委托书前,双方充分沟通并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代理过程顺利进行并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