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程序退出怎么操作的

时间:2025-01-28 07:27:57 单机游戏

重整程序可以在以下情况下终止:

继续重整存在重大障碍

如果债务人的经济状况或行为显示其没有拯救可能,应当立即终止重整并转入破产清算。这是为了避免债务人财产的无谓消耗给债权人带来清偿利益的损失。根据《破产法》第78条的规定,在重整期间,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

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重整计划未能得到关系人会议同意

如果重整计划未能得到关系人会议的同意,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此外,如果法院认为重整计划有违公正、可行原则或其他重大违法情形,并裁定不予认可时,重整程序也应立即终止。

情事变更导致重整计划不能或无须进行

如果由于某些无法抗拒的原因或其他合理的理由,导致重整计划不能继续进行或已经没有必要继续进行,法院可以裁定终止重整程序。例如,公司明显无重整可能或必要时,法院可以作出此类裁定。

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除了上述原因外,如果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出现,重整程序也可能被终止。例如,如果公司申请破产的程序有违法行为,或者公司破产重组的计划没有得到关系人的同意,这些情况下也可以申请终止重整程序。

建议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企业或管理人认为存在上述终止重整程序的情形,应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和理由。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是否终止重整程序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