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进行借读,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申请借读证明
申请借读的学生需要持有原学校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同意流出就读证明、原学校的学籍证明。
非本市户籍学生还需提供监护人户籍证明(或暂住证)及本人在本市的暂住证。
提交申请
由学生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书面借读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接收学校同意借读的证明。
审核与审批
学校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并上报至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教育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借读证明。
材料保存与学籍转移
监护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应与借读证明存根一并保存备查。
借读应在学期初或末办理,涉及学籍转移的,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提交和接受电子学籍。
具体操作流程
转出学校盖章。
转入学校审核并盖章。
转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
转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盖章。
持加盖以上四个章的《转学申请表》到转出学校存档(2份),并网上提交电子学籍。
持加盖以上四个章的《转学申请表》到转入学校存档(2份),并网上接受电子学籍,报名入班。
注意事项
学校不得擅自接收借读学生,所有借读手续需经过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
借读期间,学生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建议:
在办理借读手续时,建议提前咨询相关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由于政策可能会有变动,建议在办理借读手续前,先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的政策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