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土地出让程序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双方协商一致
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一致,自愿解除土地出让合同。
解除范围
双方应明确解除的范围,包括解除的土地出让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等。
返还权益和文件
甲方需在合同解除前将所获取的全部金融、自然资源和其他权益原封不动返还给乙方。
双方应在解除合同时互相交还原有合同中所签订的全部文件材料。
结清债权债务
双方应在解除合同时结清已产生的债权、债务,并按照原合同的规定归还已支付的押金、土地出让金等。
立即解除合同
双方同意在发生解除原因时立即解除该合同,解除后,该合同即告终止。
甲方应当在终止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交付终止合同书面通知,同时将终止合同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发送乙方。
赔偿责任
双方同意,对于因解除该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
因甲方原因导致解除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进行全额赔偿。
建议:
在办理终止出让程序时,建议双方详细列出解除合同的各项细节,确保所有权益和义务得到妥善处理。
保留好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据,以便在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中作为依据。
如果双方对解除合同的某些条款存在分歧,建议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确保程序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