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转校的程序如下:
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并经过转出学校同意。
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得到转入学校的同意。
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是否符合转学的条件,并出具转学联系单。
学生凭转学联系单到转入学校办理确认,并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同意章。
学生持加盖同意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由原学校出具转学证明。
学生持转学证明和电子档案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
跨省转学需要两地省教育厅批准,并且需要转入地和转出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和盖章。
特殊情况下的转学,例如家庭搬迁等,需要学生本人及家长提出申请,并且经过学校校长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建议:
提前联系转入和转出学校,了解具体的转学要求和流程。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户籍迁移证明、住房证明、成绩单等。
严格按照流程操作,确保每一步都得到妥善处理,避免遗漏。
如果遇到复杂情况或问题,及时咨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老师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