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程序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撰写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书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期
支委会讨论确定拟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人员名单,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公示表,并在公共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得少于7天。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公示期结束后,如无人提出异议,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政审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期满一年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参加党校学习
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区委组织部或乡镇所组织的党校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结业证书。
成为发展对象
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成为预备党员
发展对象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党委审批后,可成为预备党员。
预备期
预备党员需经过一年以上的预备期,在预备期内接受党组织的考察和教育。
转为正式党员
预备期满后,党支部根据其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并报党委审批。合条件的转正,不合条件的延长预备期。
入党宣誓
转正后,需进行入党宣誓,正式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建议:
在撰写入党申请书时,要详细阐述自己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以及本人在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主要表现。
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期间,要认真参加党校培训,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并加强与培养联系人的沟通。
在预备期内,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