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备注信息程序填写指南如下:
确定加注内容
曾用名加注:如果申请人在户口簿上有曾用名,可以申请曾用名加注。
姓名加注:如果申请人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非标准汉语发音的姓名,可以申请姓名加注。
换发加注:如果护照需要换发,可以申请换发加注。
补发加注:如果护照丢失或损坏需要补发,可以申请补发加注。
曾持照加注:如果需要注明曾经持有的其他护照号码,可以申请曾持照加注,最多可加注3个曾持护照的号码。
填写申请表
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份,提交有效普通护照(首次申领护照无需提供)和居民身份证。
在申请表中,标红的位置填写加注内容,包括曾用名、姓名、曾持护照号码等。
提交材料
提交普通护照及复印件以及需要作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姓名变更证明等。
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变更加注。
提交申请后,需要等待审批,审批通过后可以领取新的护照或在原护照上加盖加注。
注意事项
护照加注内容应如实填写,不得隐瞒或虚假陈述。
如果需要加注的内容较多,可以详细列出每项内容,以便于审批人员审核。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顺利完成护照备注信息的填写和申请。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详细填写申请表,以确保加注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