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在湖北的走法主要分为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程序:
申请 :当事人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会向当事人讲清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询问。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诉讼离婚程序
起诉: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审理:
法院会进行审理,这可能包括调解和证据提交等步骤。
判决:
法院在审理后做出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在诉讼离婚过程中,建议聘请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和代理,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律师可以帮助准备诉讼材料、参与庭审,并协助处理财产分割和起草离婚协议等事宜。
费用构成 律师咨询费
案件受理费:根据案件性质和标的金额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标准为每件50元至200元不等。
律师代理费: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和律师的经验来确定,具体费用不等。
建议在决定离婚时,先尝试协议离婚,如果协商无果,再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在整个过程中,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