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评估程序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解决:
评估机构的确定
拆迁方和拆迁户应协商确定评估机构,协商不成时可采取投票或随机方式确定,如摇号、抽签等。
评估机构的选择过程必须有拆迁户的参与,确保评估的公正性。
评估机构的资质
拆迁户需确认评估机构是否依法设立,是否具备相关评估资质,评估人员是否持有评估证书。
评估程序
选定评估机构:拆迁当事人通过协商或随机方式选定评估机构。
签订委托合同:房屋征收部门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实地勘察: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提供资料:拆迁当事人向评估机构提供必要的资料,协助进行实地查勘。
初步评估结果公示: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初步评估结果,并在征收范围内公示。
申请复核评估:拆迁户对初步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申请鉴定:若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评估报告的合法性与规范性
评估报告需包含至少两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亲笔签名及评估机构公章,确保报告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报告中应详细列出评估方法、依据及计算流程等信息,确保评估过程的透明性。
异议处理与救济途径
被征收人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申请复核评估和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等途径寻求救济。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拆迁评估程序的公正性、合法性和透明度,从而维护拆迁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