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报告工伤事故
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案。
伤者到工伤保险指定医院接受治疗。
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后,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工伤发生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
协商赔偿事宜
职工拿到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后,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具体的赔偿事宜,包括医疗费、康复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申请仲裁或法院诉讼
如果协商不成,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执行赔偿
一旦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作出支持工伤职工的判决或仲裁裁决,用人单位应按照判决或裁决执行赔偿。
建议在处理工伤赔偿事宜时,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机构,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