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备案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用人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
用人单位在确定拟录用人员后,通常会在原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以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
公示与审核
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将审核后的《录用备案表》报送相关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这一步骤是确保录用人员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的重要环节。
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正式的聘用合同,并到相关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这一步骤标志着双方劳动关系的正式确立。
提交必要材料
用人单位在办理录用备案时,需要提交一系列必要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录用登记手续
劳动者与其他劳动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
劳动用工备案
用人单位应在招用或调入职工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时,需提交上述材料,以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实质性审查。
审查与备案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将在劳动合同书上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自此生效。
后续手续
对于事业单位,还需要办理岗位聘任条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手续,包括岗位管理手册、编制手册、任职资格证书、聘书、继续教育证书、年度考核结果、工资审批表等。
建议用人单位在办理录用备案时,仔细按照上述步骤操作,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准确,以便顺利完成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