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疫情犯错程序的处理,可以总结如下:
治安处罚
散布谣言、谎报疫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故意隐瞒不报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刑事法律责任
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根据《刑法》第114、115条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者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根据《刑法》第115条第2款规定,按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编造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根据《刑法》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等灾害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依据《刑法》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从重处罚。
建议
在疫情期间,个人应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一旦发现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便依法处理。同时,公众也应提高法律意识,不传播不实信息,共同抗击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