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程序是法律规定的一种特殊救济程序,用于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再审程序的设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再审申请
再审程序通常由当事人申请启动,申请人在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
再审申请应当包括具体的再审理由和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文书。
法院审查与立案
人民法院在接到再审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判断申请是否符合再审的条件,如理由是否成立、是否提供了新的证据等。
如果审查通过,法院会立案并开始再审程序;如果不符合条件,法院将裁定驳回申请。
审判组织
再审案件可以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对于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审理程序
再审案件按照原审级别的程序进行审理。如果是第一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如果是第二审案件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
再审作出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不能再次上诉或抗诉。
再审审查方式
再审审查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包括对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审查、调阅原审卷宗、询问当事人以及再审听证等。
再审期间的中止执行
启动再审程序后,法院会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以确保再审程序的顺利进行。
再审案件的管辖权
再审申请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法院在审查时会确认申请人的再审权利及再审事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再审申请的条件
再审申请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申请人是否具有再审权利、申请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事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
通过以上设置,再审程序旨在保障司法公正,纠正错误判决,同时维护生效裁判的稳定性。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提出再审申请,并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