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在病退程序上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医疗期满后申请
军人医疗期满后,需向所在单位军事代表机关提出病退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军队医院病历证明、医疗期满证明、体检报告等。
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申请病退的军人需要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
《退伍军人带病回乡申请书》;
军队医院出具的医生诊断证明;
后勤保障部门出具的准许批文;
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如原始病历、家庭困难证明等。
审核与鉴定
军事代表机关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之后,将审核意见上报军队医院进行进一步鉴定。政治机关根据鉴定结果,对符合病退条件的军人出具办理病退的批复材料。
办理病退手续
病退手续获批后,军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病退手续,包括填写相关表格、提供必要证明材料等。完成所有手续后,军人正式退出现役,并根据病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待遇和安置。
后续安置
病退军人回到地方后,根据其病残等级和具体情况,由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安置。例如,造成终身残疾的军人可以按照残联有关规定办理《残疾证》,并享受相应的优待政策。
建议在办理病退手续时,军人应详细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的审批标准和流程,以确保申请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