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侵权的计算主要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及相关的司法实践。以下是计算程序侵权的一些关键步骤和准则:
实质性相似性判断
定义:实质性相似性是指被控侵权的计算机程序与原告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在功能、设计或代码结构上存在高度的相似性,以至于可以认为被告未经许可使用了原告的创意或表达。
判断标准:通常采用“实质性相似加接触”的原则。即,如果两个软件在功能或设计上极其相似,并且被告有接触原告软件的机会,那么可以判定为侵权。
相似性类型:
文字成分相似:通过比较程序代码中引用的百分比来判断。
结构相似:比较程序的内部结构和逻辑流程。
接触可能性
定义:接触可能性是指被告是否有获取或使用原告软件的机会或途径。
判断:如果被告能够接触到原告的软件,并且这种接触与侵权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可以认定被告有接触原告软件。
设计缺陷相似性
定义:如果被告拒绝提供被控侵权软件的源程序或目标程序,且由于技术限制无法直接比对,如果原、被告软件在设计缺陷方面基本相同,且被告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源程序或目标程序,可以判定为实质性相同。
侵权行为的认定
复制基本要素或结构:如果被告的程序与原告的程序在基本要素或结构上完全一样,即使只有一小部分相似,也可能构成侵权。
部分代码复制:按一定的规则或顺序只复制部分软件代码也可能构成侵权。
举证责任
原告举证:原告需要提供初步证据证明被告的程序与原告的程序存在实质性相似性,并且被告有接触原告程序的机会。
被告举证:被告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程序是独立开发的,没有接触原告的程序,或者存在其他合法授权。
法律后果
侵权责任:一旦认定存在侵权行为,侵权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
建议
在实际操作中,计算机软件侵权的认定往往涉及复杂的技术和法律问题,建议当事人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企业也应加强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及时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防止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