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不当怎么程序

时间:2025-01-25 01:53:46 单机游戏

处置不合格党员应遵循以下程序:

调查核实

党支部委员会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并与本人谈话,形成调查核实材料。

基层党委应派人指导,调查核实材料应由本人签写意见。

对本人拒不签写意见、签写不同意见或无法谈话的,党支部应在材料上注明。

提出拟处置意见

党支部委员会综合考虑党员不合格表现的性质、情节和本人态度,区分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一时表现和一贯表现,研究提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或除名的拟处置意见。

对拟不予处置的,党支部委员会应作出书面结论,报基层党委研究审批。

预审

党支部委员会将拟处置意见、调查核实材料等报基层党委预审。

对拟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基层党委提出预审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党支部委员会。

对拟作出劝其退党、除名处置的,由基层党委审查后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预审;预审后,由基层党委将预审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党支部委员会。

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拟处置意见不当的,应当要求党支部补充调查,重新提出拟处置意见。

形成决议

预审同意后,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报对拟处置党员调查核实和预审情况,充分讨论处置意见,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审批

对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基层党委集体研究审批。

对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基层党委集体研究提出审批意见,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批准。

宣布

审批通过后,党支部应宣布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决定,并通知本人。本人有权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为其作证和辩护。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理公正、公平,并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的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