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轮船入港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前申请和报告
外籍船舶进入我国港口需要提前一周申请,并在预计抵港24小时前报告具体到达时间和船体吃水情况。
申报进港计划
船舶必须向港口管理机构申报进港计划,并获得许可。申报时需要提供船舶的相关资料,如船舶保安证书、船员名单、货物申报单等。
安全检查
船舶必须符合国际海事组织的安全标准,包括船舶设备、船员培训和航行证书等方面。此外,还需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船舶符合港口的安全管理要求。
环境保护
船舶需要遵守港口的环境保护规定,包括废物处理和排放控制等。
引航员引航
外籍船舶进出我港口及在港内航行、停泊都必须经我国引航员引航,即强制引航制度。
海关和边检手续
船舶抵达港口后,需要办理海关和边检手续,包括提交相关文件、缴纳关税和检疫检验等。
船舶清洁和作业
船舶在进港后需要进行必要的清洁,并按照指定航道和停泊区域进行装卸作业。装货需要有海关放行条、商检证明、舱单等资料。
离港前手续
离港前的手续与进口靠泊时相同,需要办理联检手续。
建议:
外籍船舶在进港前应仔细了解并遵守我国港口的各项规定和程序,确保顺利进港和作业。
由于港口规定和程序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在进港前与港口管理机构或船代公司确认最新的规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