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报废的程序如下:
提交申请
机动车所有人需要提交报废申请,携带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车辆查验
解体厂会到地区分所查询车辆信息,确认车辆唯一性、审核交验手续无误后,进行车辆查验。如果查出是盗抢、抵押、事故逃逃逸车则会通知相关部门处理,如不是则进行下一步。
现场监销
对于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民警会进行现场监销,留存监销后照片,并在相关表格上签字。
办理注销手续
解体厂整理档案资料后到地区分所办理注销手续,地区分所审核后出具《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注销机动车登记决定书》。
领取报废证明
解体厂向机动车所有人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并将《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注销机动车登记决定书》交给机动车所有人,告知其注销养路费等相关手续。
移交回收公司
车主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相关文件,将车辆移交给指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公司进行解体处理。
审批与归档
回收企业将车辆解体后,需将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并保存车辆报废档案两年。
补贴申请(如适用)
如果车辆符合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条件,车主需要向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车主在办理货车报废手续时,提前咨询当地车辆管理部门或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