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下:
确定离婚理由
根据《民法典》规定,女方可以因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有家庭暴力、赌博或吸毒等恶习、一方出轨、一方被宣告失踪等原因起诉离婚。
准备起诉材料
起诉状: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离婚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证据目录等。
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
婚姻证明:结婚证。
家庭财产证明:房产证、银行存款证明等。
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
向法院递交起诉状
将起诉状和上述相关证据提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双方住所地法院、女方住所地法院、婚前双方共同居住地法院等。
等待法院受理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和证据后,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法院通知答辩
法院受理后,会通知男方进行答辩,男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也可以不提交。
法院调解
在答辩后,法院可能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婚姻关系就会解除;如果调解失败,法院将依法判决。
开庭审理
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开庭传票。开庭审理阶段包括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最后陈述四个阶段。
判决结果
法院会在审理结束后,根据事实和法律做出判决。如果判决离婚,婚姻关系就会正式解除。
上诉
如果女方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当日起15日内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的,则判决书生效。
建议
收集证据:确保收集的证据充分且有力,以支持离婚请求。
咨询律师:在起诉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准备充分:确保所有起诉材料齐全,以便法院能够顺利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