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标准因地区、垃圾类型和服务内容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模式:
1.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城市居民:通常为3元/月·户。
外地进城暂住人员:一般为2元/人·月。
流动人口:某些地区为2.5元/人·月。
2. 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上年末在职人数计收,约为1.8元/人·月。
商业、服务业、文化、餐饮、娱乐业等经营单位:按营业面积计收,约为0.3元/平方米·月。
集贸市场的固定摊位:按实际营业天数计收,约为0.5元/摊·天。
宾馆、旅社、招待所:按床位实有数的50%收取,约为4元/床·月。
客运车辆:按车计收,6座以下2元/车·月,7-20座3元/车·月,20座以上5元/车·月。
3. 其他垃圾处理服务收费:
单位自清自运至垃圾中转站:约为120元/吨。
单位自清自运至焚烧发电厂处置费:约为90元/吨。
粪便清掏清运处置费:约为180元/吨。
建筑垃圾:约为150元/吨。
4. 垃圾处理费征收模式:
某些地区参照水费计量方式收取垃圾处理费。
请注意,上述信息可能随时间和政策调整而变化,具体收费标准应以当地最新发布的官方信息为准。如果您需要了解最新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建议咨询当地的环境卫生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