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关于离婚的规定

时间:2025-03-11 04:40:27 单机游戏

关于离婚的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以下是主要的离婚规定:

协议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准予离婚的情形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财产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等。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个人房产,如婚前全款购买,产权证上只有出资者名字,离婚后不分割。共同房产,无论婚前婚后,无特别约定则平均分割。

子女抚养权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其他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的,一般是准许的。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婚姻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离婚过程的公正和合理,同时维护子女的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