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追索权保理是一种金融服务,主要涉及供应商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以获得融资。在这种安排中,保理商在向供应商融通资金后, 放弃对供应商追索的权利,独自承担买方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
具体来说,无追索权保理的特点包括:
风险转移:
保理商在受让应收账款后,如果因债务人信用风险导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保理商不能向供应商追索。
融资功能:
供应商可以通过无追索权保理提前获得资金,缓解资金压力。
信用担保:
保理商通常会对核准的应收账款提供信用风险担保,在债务人未能按时付款时,保理商会承担担保付款的责任。
合同约定:
虽然保理商放弃了追索权,但这种放弃是相对的,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在特定情况下恢复追索权,例如因商务合同纠纷导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时。
需要注意的是,无追索权保理并非在所有情况下保理商都没有追索权。保理商在承担买方信用风险的情况下,通常放弃追索权,但在其他情况下,如商务合同纠纷,保理商仍可能对供应商行使追索权。
综上所述,无追索权保理是一种将信贷风险从供应商转移到保理商的服务,使供应商能够提前获得融资并减轻其信用风险。